青海原省委常委兼西寧市市委書記毛小兵,因為受賄、挪用公款,涉及款項超過五億元人民幣,在蘭州市中級法院,被判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及沒收全部個人財產。毛小兵當庭表示服判,不上訴。

法院指,五十二歲的毛小兵,由1995至2013年,歷任青海省礦業高層官員,西寧市長,市委書記期間收受財物超過一億元人民幣,為他人謀取利益。另外,於2006年三月至六月,他任職西部礦業公司董事長期間,挪用四億元公款,提供他人作營利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