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羅國際學校香港分校一名前職員與丈夫,詐騙及企圖詐騙三名家長共三百六十萬,在區域法院被判罪名成立,法官將案件押後至月底判刑,等候被告背景報告,期間兩人需要還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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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七歲的女被告朱柳英,是哈羅香港分校前助理入學主任,她在一四年至一六年,向兩名家長訛稱向學校捐款,可協助優先取錄子女入學,騙取二百一十萬,並將款項存入當時男友,次被告吳美全的戶口。當女被告再企圖騙取第三名家長一百五十萬時,被校方揭發向廉署舉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