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前發起重奪政府總部東翼前地廣場的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主席羅冠聰及學聯前秘書長周永康,去年被法院裁定三人參與非法集結罪成,被判社會服務令,三人不服判決,早前就定罪提出上訴,案件原定在本月二十二日審理,三人取得法律意見後,決定放棄上訴。

黃之鋒指,被判八十小時社會服務令,現時只剩下十多小時未完成,決定放棄上訴。羅冠聰表示,有多宗訴訟在身,包括宣誓風波、參與佔領行動案可能被捕等,加上履行社會服務令已超過一半,因此放棄上訴。律政司亦就黃之鋒等三人的判刑提出上訴,仍未排期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