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初旺角騷亂,五名男子被控暴動罪的案件,下午在區域法院續審,控方播放一批控辯雙方承認的影片,包括七條由警方拍攝的片段,以及一條傳媒片段,當中涉及案發當日,在花園街和豉油街交界,人群聚集、警方「速龍小隊」驅散,以及拘捕多人的片段,當中見到聚集人群和警方之間有人焚燒雜物和投擲硬物。有人被拘捕後坐在地上血流披面。

控方之後傳召首名警務人員作供,機動部隊總部督察王霖在控方引導下作供指,事發當日受命跟同事一起驅散在旺角的人群,期間人群向警方掟石,他中了三次石頭,擊中左上臂、胸口和左大腿,其後在豉油街和花園街交界跟示威者對峙時,他請示上級後,架起高台,用擴音器向示威者作出警告,但示威者未有理會。聆訊下周一再續,控方計劃合共傳召十五名警務人員作供,包括負責拘捕和拍攝當日情況的警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