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委會今年頭四個月接獲有關網購投訴有九百五十多宗,與去年同期比較減少百分之九。有投訴人去年十月在一個網站以優惠價買鞋後,發現信用卡被扣除多一倍款項,網站回覆指投訴人購物時剔選了註冊會員,所扣款項為每月會費,投訴人不滿會藉條款不起眼,由於網站非本港商號,最終無法追討。消委會認為網站如有會員制度,應清晰顯示收費資料,消費者亦要仔細閱讀條款。
另外有投訴人在一個網站以一千元購買兩張演唱會門票,收到門票時才發現門票實價二百八十元,要求網站換飛,但網站聲稱只是交易平台,不會干涉定價,由於網站在西班牙註冊,消委會無法介入。另外,有投訴人在網上購買標價港幣四百九十九元的波鞋,但信用卡被扣除人民幣四百八十多元,相當於五百多港元,要求取消交易,但網站指退款要扣除百分之八手續費。消委會協助時發現,網站列出的聯絡方法都無法接觸商戶,商戶報稱的地址亦不正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