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長官梁振英承認,曾經向立法會調查UGL事件的專責委員會副主席、民建聯的周浩鼎,表達意見,認為要擴大委員會調查範圍,獲對方同意後將經修改的文件交周浩鼎。梁振英說,作為受查對象,他有權表達意見,指立法會應調查保密文件被外洩的情況。周浩鼎下午會見記者,承認處理政治事件的敏感度不足,導致公眾產生不好的觀感致歉,強調無隱瞞事件,處理亦符合議事規則及法律,並無違法,但認同應早些交代提交的文件包含梁振英意見。

調查UGL事件委員會四名泛民委員對周浩鼎的解釋表示憤怒,認為是諉過於人,要求他辭去立法會議員職務。身兼行政會議成員的民建聯葉國謙認為,周浩鼎處理今次事件並不理想,又指梁振英向委員會直接表達意見,會是較好的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