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劃署按照中央調配機制完成檢討一百八十三間空置校舍的長遠土地用途,其中約一成,共十八幅用地全部或部分面積劃為住宅用途,部分是市區地,包括西區加惠民道前「香港學堂」校址、東區柴灣東華龍岡馮耀卿夫人紀念小學舊址,黃大仙豐盛街聖公會基心小學舊址等。另外,約一百幅用地已決定保留作「政府、機構或社區」用途,共十幅位於沙田、大埔、元朗等的用地則預留作「鄉村式發展」,興建丁屋。
審計署前年發表的審計報告,批評政府未有善用空置校舍,即使利用空置校舍,當局亦未有盡用空間,部分只是用作臨時用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