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調查UGL事件專責委員會副主席周浩鼎提交的文件,被發現曾經由行政長官梁振英修改的事件,新民黨主席葉劉淑儀認為,梁振英非常不尊重立法會程序,如果有意見應該直接寫信給委員會,或親自出席閉門會議,而不是找個別的議員反映。她認為周浩鼎做法在程序上不當,影響委員會作為調查者的公信力,應該辭任委員會成員。

至於牽涉跟梁振英民事訴訟的梁繼昌,是否適合留在委員會,葉劉淑儀認為程度沒有周浩鼎嚴重,因為議事規則要處理直接利益衝突,亦只需議員申報,至於角色衝突只需議員自行處理,如果調查時顯得有私心,社會會看得見,應由梁繼昌及其他議員自行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