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民連立法會議員梁國雄被控「藐視立法會」,下月十二日到東區裁判法院應訊。梁國雄表示,早前收到警方的傳票,指他在去年十一月十六日的一個委員會會議上引起擾亂,中斷或相當可能中斷會議,指他觸犯《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第十七條,根據條例,有關控罪最高可判處罰款一萬元及監禁十二個月。他批評議員執行職務而被控告,是「荒天下之大謬」,認為由警方提告是不合理。
在當日的房屋及發展事務委員會聯席會議上,多名議員就顧問公司「奧雅納」未經批准下,挪用政府有關橫洲發展的數據,用於新世界發展的研究作出質詢,期間梁國雄不滿政府回應將於會後提供文件,走到時任發展局副局長馬紹祥的座位前取走桌上文件,被主席麥美娟趕離會議室。馬紹祥兩日後報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