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長官梁振英表示,立法會調查UGL委員會委員梁繼昌,在委員會內有身份衝突,應該辭任委員。梁振英指梁繼昌除了正被他控告外,在一四年要求稅局局長親自調查,他在UGL收取的款項應否交稅,兩年後在立法會作為呈請人,提出成立專責委員會調查。他認為梁繼昌在事件上,同時擔任報案,主控及陪審團,對他並不公平。梁振英認為泛民議員表示著重委員會公信力,並要求周浩鼎辭任委員會成員,因此亦應該用同樣尺度看待梁繼昌,不能雙重標準及護短,梁繼昌在此情形下,別無選擇必須辭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