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及福利局局長蕭偉強表示,勞工處過去五年,成功檢控31間職業介紹所,當中23間涉及濫收求職者佣金或無牌經營。政府計劃稍後向立法會提交修訂條例草案,包括建議加重對職業介紹所濫收求職者費用的罰則,由現時的最高罰款五萬元,增加至三十五萬元及監禁三年,並將濫收佣金的刑責,擴展至持牌者之外的有關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