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台灣,大法官就同性婚姻作出憲法解釋,認為現行法例,未能保障同性婚姻屬違憲,要求主管機關在兩年內,修改相關法律;這宗是亞洲首宗同性婚姻釋憲案,一名男同性戀者四年前與男伴在台北登記結婚被駁回,他指法例違憲,提請釋憲。

一批反對同性婚姻的民眾下午到司法院外集會,他們得悉裁決結果,大表不滿,高呼釋憲無效及程序不公等口號,又將自製標語撕毀,擲向司法院大門,在場戒備的警員要數度發出警告,集會人士認為,釋憲程序黑箱作業,應宣告無效,改由公民投票,或由立法機關決定是否要開放同性婚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