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紀委公布,司法部原政治部主任盧恩光,因嚴重違紀被開除黨籍和公職。中紀委指,盧恩光在年齡、入黨材料、工作經歷、學歷、家庭狀況等資料全面造假,長期欺瞞,並以金錢開道,一路拉關係買官和謀取榮譽,身為副部級幹部,控制經營多家企業,通過不正當手段為企業謀取利益,同時對抗審查,為得到職務提拔、企業經營謀取不正當利益,涉嫌以巨額財物行賄給國家人員。中紀委批評,盧恩光價值觀念嚴重扭曲,嚴重損害用人制度,破壞政治生態,性質惡劣、情節嚴重,故撤銷盧恩光違規獲得的榮譽稱號,因犯罪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原籍山東的盧恩光,現年五十一歲,曾做過中學教師及科技廠廠長,八十年代開始擔任山東地方縣市政協職位,07年開始進入中央部門,先後出任勞動保障部及司法部職位,一年半前獲升至司法部政治部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