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費者委員會與南韓消費者院簽署合作協議書,建立兩地訊息及投訴個案互通機制,加強跨區處理消費糾紛的合作,即日生效。機制涵蓋兩地旅客互訪時的消費,包括整容服務等,以及網上購物時引起的爭議,兩地消費者可以向居住地一方投訴,再轉介到另一方處理。消委會表示,今次是首次和外地的保障消費機構簽署合作協議,為維護消費者權益跨出重要一步,下一步希望在一至兩年內和日本及新加坡等地簽署同類協議。又預計雙方收到投訴後,一般需時一至兩個月處理,如果未能調解個案,亦可以向對方作出法律建議。
消委會提醒消費者,任何消費應保留單據,以及信用卡資料、店鋪地址或聯絡電話等,將有助調查。消委會去年接獲約五百一十宗外地遊客投訴,當中有五宗來自南韓,而南韓消費者院去年則收到約一萬一千宗外地遊客和外地交易投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