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營泳衣生意的上市公司德發集團,現已改稱為野馬國際集團有限公司,集團創辦人郭榮承認二十二項串謀詐騙、盜竊及洗黑錢等罪,在高等法院被判監十一年。法官判刑時指,被告嚴重違反誠信,行為除損害公司利益,亦損害公眾利益,破壞股票市場規則,影響香港作為世界金融中心的地位。法官認為被告並無悔意,考慮他認罪,判監十一年。警方商業罪案調查科總督察譚詠詩說,判刑反映案件嚴重性,相信有阻嚇作用。她說,案件涉及多間公司及多個銀行戶口,涉案資金曾流向第三者戶口。她提醒市民切勿協助他人開立銀行戶口,或將戶口借給他人。
案情指,被告在零八年涉嫌串同職員詐騙公司,假扮一間公司以優惠價購買公司四千萬股普通股,但支票一直未有兌現,他其後以二千萬元售出股份。他又盜取當時德發集團約三千四百萬元,用作購買德發的子公司。他在零六至零八年,利用由公司戶口洗黑錢,涉及金額約八億八千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