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農曆大年初一深夜發生的旺角騷亂事件,其中十名被捕男子,被控暴動和刑事損壞等共14項罪名,案件今在西九龍法院續審。其中25歲被告吳挺愷承認一項暴動罪,但否認另一項襲警罪。案情指,被告曾三度向警員投擲磚頭。被告面對的襲警罪獲控方紀錄在案,不作起訴。
法官將被告案件押後至下月12日再提堂,視乎情況再作處理,並批准被告保釋外出,期間不得離開香港及需每星期一次到警署報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