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局在網頁發表文章,回應對新指引要求初中加強基本法教育的質疑。局方指設計和提供基本法教學資源,是供學校靈活配合現有課程或教學材料使用,不存在規定學校只能採用某一模式、教材或策略。有報道稱基本法教材刪去「公民有不受逮捕、拘禁、審訊和處罰的自由」並非事實;以校長和班主任關係類比中央香港關係,亦是要令學生較易明白複雜、艱深和抽象的內容。
教育局早前更新《中學教育課程指引》,當中包括要求學校初中三年內,各科共提供共五十一小時課時,教授《基本法》,並要強化中史與中華文化的學習,建立國民身分認同。有議員批評基本法教育課時太長,擔心會影響課程結構均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