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外匯管理局宣布,將會展開銀行卡境外交易訊息收集工作,九月一日起,內地銀行卡,包括信用卡,在境外提取現金,以及單筆簽帳一千元以上,都需要上報。發卡行要在每日中午前,上報過去廿四小時的銀行卡境外交易訊息,即使在節日及假日亦不會順延。
外管局的通知指,將會通過銀行卡管理系統,向各發卡行發送境外違規交易記錄,以及其他違法違規行為的個人資料。而發卡行接收訊息後,應加強日常監測管理,防止銀行卡成為各類違法違規行為的交易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