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事務局向職方提出薪酬調整方案,扣除公務員遞增薪點,低層及中層薪金級別公務員加薪2.94%,相等於中層薪金級別的薪酬趨勢淨指標加0.5%,至於高層薪金級別及首長級公務員,加薪幅度為1.88%。
公務員事務局表示,有關決定是由行政會議經考慮多個因素後作出,包括薪酬趨勢淨指標、香港經濟狀況、生活費用的變動、政府的財政狀況、職方對薪酬調整的要求,及公務員士氣。加薪方案生效日期追溯至今年四月一日,在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收到職方回應,並就本年度薪酬調整做最後決定後,政府會盡快提交建議予立法會財委會考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