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事務局向職方提出薪酬調整方案,扣除公務員遞增薪點,低中層公務員加薪2.94%,相等於中層級別的薪酬趨勢淨指標加0.5%,至於高層及首長級公務員,加薪幅度為1.88%。第一標準薪級公務員評議會職方主席林榮松,對加幅感到失望,但願意尊重機制。紀律部隊評議會職方主席陳健麟就指,加幅追不上物價,繼續要求劃一加薪百分之四點三。
公務員事務局說,有關決定是由行政會議經考慮多個因素後作出,包括薪酬趨勢、經濟狀況、生活費用的變動、政府的財政狀況、職方的要求及公務員士氣。加薪方案生效日期追溯至今年四月一日。政府收到職方回應,並就薪酬調整做最後決定之後,政府會盡快的立法會財委會提交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