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建議新一年度公務員加薪幅度,在淨指標再調高半個百分點,即高級公務員加薪1.88%,低級及中級公務員劃一加薪2.94%,生效期追溯到今年四月一日;政府在收到職方的回應後,會交行政會議作最後決定。今次是一五年後,特區政府第二次提出額外提高公務員加薪幅度。政府表示,是考慮經濟狀況、生活費用變動、政府財政狀況、職方要求同公務員士氣等多個因素後,決定加薪方案。

公務員團體對加薪方案有不同反應,第一標準薪級公務員評議會主席林榮松說,希望政府同公務員分享經濟成果,對建議加幅不及他們要求的4%,感到失望,但會尊重機制;紀律部隊評議會職方主席陳健麟指加幅不足,會繼續要求劃一加薪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