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再生資源總商會,聯同電子回收行業人士,到政府總部向環保署代表遞交請願信,要求政府暫緩執行規管廢電器回收的法例,設立三年申領牌照的寬限期。商會指,有超過一千人到場聲援。警方指,集會最高峰時有九百人參與。
他們指政府制定法例時,未有充分諮詢回收業界,申領牌照的條件嚴苛,費用高昂,完全扼殺業界十萬從業員的生存空間。規管俗稱棄置電子廢料的「四電一腦」《廢電器電子產品生產者責任計劃》,廢物處置牌照今個月十九日接受申請,環境局局長黃錦星說,正積極考慮將法規的生效日期延至明出年底,令業界有較多時間準備。但針對有害電子廢物的化學廢物棄置條例,在顧及保障環境,及從業員的健康,必須依法辦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