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再生資源總商會聯同電子回收行業人士,到政府總部請願,要求暫緩執行規管廢電器回收的法例,設立三年申領牌照的寬限期。商會指,有超過一千人到場;警方指集會最高峰時有九百人參與。商會代表指,法例未有充分諮詢回收業界,申領牌照的條件嚴苛,費用高昂,扼殺業界十萬從業員的生存空間。
規管俗稱「四電一腦」的《廢電器電子產品生產者責任計劃》,新增的電器廢物處置牌照本月十九日起接受申請。環境局局長黃錦星說,正積極考慮將新牌照制度延至明年底才生效,令業界有較多時間準備。但針對有害電子廢物的化學廢物處置法例,為保障環境及從業員健康,必須依法辦事。環保署表示,新牌照制度有豁免條款,例如面積不超過一百平方米的處置非化學廢物處所,毋須申領牌照。另外,政府稍後會與「四電一腦」的銷售商,進行法定除舊服務的相關演練,以便盡快實施相關法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