終審法院駁回前政務司長許仕仁及新地前聯席主席郭炳江等四人,就新地案中其中一項串謀公職人員行為不當罪,提出的上訴。判詞指,雖然許仕仁是在就任政務司長前、而非任職時,收受來自新地一方的八百五十萬元,但目的是要許仕仁就任後,持續傾向優待新地,當許仕仁同意接受款項,已屬串謀作不當行為。他就職期間的獨立性,徹底被削弱,無法恰當履行職務,並涉及濫用公眾信任,情況非常明顯,因此駁回上訴。提出上訴的包括新地前執董陳鉅源及港交所前高級副總裁關雄生。獲保釋等候上訴的郭炳江,即時返回監獄服刑。
郭炳江聞判時神情凝重及低頭,坐在旁邊的陳鉅源和關雄生,輕拍郭炳江的手及背。女兒郭曉妍行近犯人欄,叫父親依靠神,不用擔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