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懷孕廿三周孕婦,前年因發燒到瑪嘉烈醫院求診,其後因併發症死亡。院方承認處理時有不足,向家屬致以深切歉意,並將個案轉交死因庭處理。

三十一歲女事主前年十一月二十一號到瑪嘉烈醫院,醫生檢查時指她無發燒,並診斷胎兒正常,安排留院觀察。但翌日中午,事主出現高燒,同日下午醫生發現胎兒已夭折,估計兩天前已經穿羊水,醫生馬上處方抗生素,並用引產藥引出死胎,但其後事主情況轉差,轉送深切治療部,發現有嚴重子宮內膜炎,血液內亦驗出大腸桿菌,要進行手術切除子宮,但事主情況無好轉,形成無法控制的敗血症,到廿五日凌晨不治。瑪嘉烈醫院事後成立調查委員會,承認手術期間各部門溝通不足、未有發現事主曾穿羊水、最初處方的抗生素有抗藥性等,已作出檢討,並即時呈報醫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