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年前一名女子在「DR醫學美容」公司接受靜脈輸液後死亡,集團創辦人周向榮,女醫生麥允齡及實驗室技術員陳冠忠各被控一項誤殺罪,案件在高等法院審理。控方在開案陳詞時指,二零一二年十月,三名女子包括案中死者四十六歲的陳宛琳,在DR醫學美容集團位於銅鑼灣的美容院,注射了受到細菌感染的血液產品後出現敗血症,最後陳宛琳死亡,另一名女子的雙腿及四隻手指需截肢。控方指,病人接受的療程涉及抽血後,將血液經處理後再輸回體內,療程聲稱用以治療癌症,但未有證實成效,目前在香港亦沒有這樣的治療方法,即使在外國可以使用,療程都需要在醫院進行。

控方又提出將傳召的證人由一百一十四人縮減到五十六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