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R醫學美容」一名女顧客五年前接受靜脈輸液後死亡,集團創辦人周向榮、女醫生麥允齡及實驗室技術員陳冠忠,各被控一項誤殺罪,案件在高等法院審理。控方在開案陳詞時指,事主接受美容院聲稱有助美容及增強免疫力的療程,涉及將血液抽出經處理後再輸回體內,理論上用以治療癌症,但成效未獲證實,在香港仍屬實驗階段,在外國亦要在醫院進行,無論如何命名,療程涉及抽血及靜脈注射,實際上是醫療程序,有標準要遵從,亦要承擔法律後果。控方指,療程對當時健康的死者完全不必要,被告進行療程的目的是為賺錢,未有保障死者免收細菌感染,對事件有不能推卸的責任。

控方陳述案情時指,三名女子包括案中四十六歲女死者陳宛琳,一二年十月在DR美容集團注射血液產品,受細菌感染出現敗血症,陳宛琳最終死亡,另一名女子需要截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