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間入口商分別由美國、英國、日本及內地,非法進口有害電子廢物,今日在粉嶺裁判法院被裁定違反《廢物處置條例》,共被判罰款九萬四千元。
環保署在海關協助下,去年底在葵涌貨櫃碼頭截獲十個進口貨櫃,櫃內載有廢平面顯示器、廢電池、廢印刷電路板和廢炭粉盒等有害電子廢物,報稱進口香港或轉運到新加坡及內地。截獲的有害電子廢物總市值約為六十三萬元,十個貨櫃已即時被退回來源地,環保署亦就有關退運通知當地執法機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