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調查UGL事件專責委員會通過無約束力動議,要求各委員簽署法定保密聲明,確保不再洩密。立法會法律顧問強調動議沒有約束力,議員可自行決定是否簽署保密聲明。委員會主席謝偉俊引述立法會秘書指,過往無先例要求委員簽署法定保密聲明,議事規則亦無約束權力。提出動議的何君堯表示,委員會一早議決需要保密會議內容,如果講了不算數等於「玩泥沙」。多名泛民議員認為,應該按慣例處理。民主黨尹兆堅指,若為立法會行事方式訂立一個新的標準,是開壞先例。

委員會用了近兩小時,爭拗委員洩密問題,至今仍未討論調查範疇等議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