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一名男子,因為不甘母親被追債人欺凌,持刀攻擊,造成一死三傷,一審判處無期徒刑,引起網上輿論強烈反彈,案件今早二審,法院維持故意傷害罪名成立,但刑期就減至五年。
案發在去年四月,被告于歡的母親欠高利貸,債主派十一人禁錮及辱罵她,又向她彈煙灰、脫去她的褲、並將她的頭塞入馬桶。于歡持刀刺傷四名追債人,其中一人傷重死亡。法院在二審宣判時指,于歡的行為屬於防衛過當,而且他在案發後如實供述主要罪行,以及受害人有侮辱被告母親的嚴重過錯情節,因此決定減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