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政司刑事檢控專員楊家雄表示,律政司是否作刑事檢控,是獨立決定。楊家雄在律政司舉辦的檢控週活動上致辭,指檢控官作決定時,只會考慮相關證據和檢控指引,而不應受其他不相關的因素影響,包括政治和傳媒關注、個人信念、對政府、任何政黨或個人可能產生的政治影響,以至公眾反應。他又引述終審法院判詞指出,律政司的獨立檢控是法治的關鍵,是否檢控一個人,或是否中止檢控,律政司不應受任何政治或其他壓力,又指這個原則受基本法第六十三條所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