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超聯飛馬足球會五名前球員,被控涉嫌提供及收受六萬元賄款,並串謀詐騙,以操控或企圖操控由足總舉辦的預備組聯賽三場比賽賽果,早上於西九龍裁判法院應訊,案件將於七月二十日於灣仔區域法院審理,五名被告獲准以現金二萬元保釋,期間不得離開香港及需每星期一次到警署報到。

被起訴的包括三十六歲的前香港足球先生、當時任飛馬預備組教練的李威廉、三十歲的郭建邦、三十一歲的鄭禮騫、二十四歲的陳柏衡及李家豪,五人共被控七項控罪, 控罪指五人涉嫌在一六年二月至四月飛馬對元朗及標準流浪的三場預備組賽事,串謀及與其他身分不詳人士串謀詐騙飛馬及足總,不誠實操控或企圖操控賽果。其中鄭禮騫及陳柏衡各涉嫌向隊友提供一萬元,被控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李威廉及李家豪則涉嫌從鄭禮騫接受二萬元,被控一項代理人接受利益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