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法委員會副主任的梁愛詩,接受本台專訪時表示,人大每次釋法都是解決特區不能解決的問題,避免政治危機,部分人認為人大釋法干預特區,影響司法獨立,是錯誤的觀感,必須糾正,以維護人大常委會履行憲法和基本法職務的權威和尊嚴。她又指,普通法法庭,近年在司法覆核案件上,放下較低門檻,而法律解釋上,也存在一些問題,包括法官解釋法律時,有多大程度憑自己的價值觀解釋立法目的;在社會未有共識的問題上,應否作出否定行政機關的裁決;這樣做法會否令行政和司法界線變得混淆不清。
民主思路召集人、行政會議成員湯家驊,亦不認同香港在回歸後法治受損,又指人大釋法的爭議,源於兩地著重點的不同,但香港人需要理解,釋法是法律的一部分。港大法律學院教授陳文敏認為,雖然基本法列明人大有釋法權,但釋法不單是權力問題,還是兩地制度差異的問題;又指如果中央權力不受控制,將內地一套引入香港,香港的法制將會垮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