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報稱健康治療師的四十四歲男子,早前被控一項強姦罪及一項施用藥物以獲得或便利非法性行為罪成,今早在高等法院,被判入獄十二年。案發在一四及一五年,被告分別誘騙兩名女子,到旺角彌敦道一個單位飲「健康飲品」,再帶她們入房按摩,之後非禮和強姦,並拍低經過。
旺角警區重案組偵緝督察林碧嘉說,她作為案件主管,已盡最大努力將真相帶到法庭,不適宜評論法官的判刑輕重,只希望受害人盡快回復正常生活。她又強調,調查過程中無遺漏任何細節,包括在被告住所內,找到藏有重大證據的智能手錶,亦在被告辦公室,檢取含迷姦水成分的飲品樣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