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港租客大聯盟幾十人,由灣仔修頓球場遊行去政府總部,要求政府修例加強保障租客。團體要求法例列明租金加幅不能高於每年通脹、租客以原價繳水電費,並列明舊租客有權優先續租,以及退租通知期不少於三個月。團體要求政府成立跨部門小組檢討住屋安全網,並定期檢討法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