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星期三恢復二讀辯論印花稅修訂條例草案,建議將住宅物業交易的印花稅稅率,劃一為15%,民主黨立法會議員涂謹申表示,他提出四項修訂,其中三項獲立法會主席梁君彥批准提出,包括將退稅機制的換樓法定時限由現時半年,延長至九個月或一年,以及豁免地產代理繳付新印花稅的法律責任。

至於另一項他提出的修訂就建議,只要稅務局局長相信買家打算會按現有退稅機制,處置原有物業及申請退還差額,差額部分的稅款可先由銀行擔保取代,而毋須即時先繳付、後退還,被梁君彥裁定涉及公帑開支,要向行政長官尋求同意才可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