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一個委員會,商討基因改造食物標籤制度,及推行銷售前安全評估的建議。食物及衞生局長陳肇始表示,局方初步構思,如果基因改造食物開發商,有意在本港市場銷售基因改造食物,須先向食物安全中心提出申請,並提交所需文件用作評估。食安中心會評定相關食品,確保符合食品法典委員會所訂立的原則和指引,並通過安全評估,方可在香港出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