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政府帳目委員會發表報告,對民政事務局在法律改革委員會提出監管慈善團體的建議三年以來,仍只是協調政府內部意見,表示極度關注,認為不可接受,促請民政事務局加快諮詢政策局和部門意見,根據法改會建議制訂政策。

帳委會又對政府只是有限度監管慈善籌款活動,表示嚴重關注,指政府面對新的籌款模式急速發展,未有採取主動作出政策回應,帳委會促請當局就不同籌款活動,制訂政策和加強監管,提高問責性和透明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