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主席梁君彥說,法律顧問需要詳細研究高等法院,裁定四名議員喪失議員資格的判詞,立法會將去信四人,給予他們兩星期時間收拾議員辦公室的物品。法例要求,立法會要在二十一日內就議席懸空刊憲,但要法律顧問研究判詞及視乎四人是否上訴再作決定。他又指,在適當時間會召開特別行政管理委員會會議,討論如何處理後續問題,包括是否追討議員的薪津。梁君彥又指,立法會條例下,所有過往立法會經投票決定,不會受到議員喪失資格影響。現時沒有收到任何建制派議員提出修改議事規則。
梁君彥指,有關議員去年宣誓時,他所作的判斷,是經過法律顧問和外聘資深大律師研究而作出,以當時的法例作解釋,但經過梁頌恆和游蕙禎的事件,令人大釋法及出現法庭判決,所以事情有所改變,並引述判詞指,就宣誓的最終裁判是法庭,強調要尊重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