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法院日前裁定,社民連梁國雄、香港眾志羅冠聰、姚松炎以及劉小麗喪失議員資格。若按上次向被取消資格的議員,追回全數薪津的做法,四人每人可能會被追討約二百五十萬至三百萬元不等。立法會主席梁君彥估計,最快要在下個月,行管會才可召開特別會議商討細節。行管會成員,民建聯陳克勤認為,四人的追討應由十月十二日起,按比例計算。資深大律師湯家驊表示,按法例行管會有權追回四人的薪金,但職員薪金則無法追討,又說若果四人未能償還薪津,有機會面臨破產,將不符合資格參選立法會。
本台翻查議員申領表,梁國雄、劉小麗及姚松炎,每人有八至十名職員,羅冠聰則有十一至十四名,包括支付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每月一千五百五十元至四千元不等,常委周庭固定月薪四千元。而劉小麗的申領中,由十月至一月,每月都繳付了六萬元的顧問服務費,用作設置立法會辦公室以及技術支援。梁國雄的申領,包括七千多元的手提電話,亦有一部三萬元的影印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