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交通事務委員會討論道路工程安全要求。路政署副署長徐永華表示,署方在一一年至今年上半年期間,曾經巡查道路工地一萬五千多次,當中有二百八十八宗個案未有符合守則而違規,署方人員會敦促承辦商立即改善,也可向承辦商罰款,如果情況嚴重,會在工程表現報告中反映,將會影響承辦商日後在政府工程招標的競爭力,相信已經有相當大的阻嚇作用。他又表示,去年中發生了幾次涉及道路工程的嚴重交通意外後,政府的跨部門工作小組已檢討和修訂道路工程的守則,包括提升臨時交通標誌的反光物料要求等,將會在明年起生效。
徐永華又指,路政署亦正和律政司研究,將新措施納入法例中,令違例者要負上刑事責任;署方亦正和生產力促進局研發安裝在工程車上的機械臂和低地台車輛,協助工人設置工地防護設施和維修路面,提升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