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息指,高鐵一地兩檢方案,將參照深圳灣口岸模式,在高鐵西九總站劃出內地口岸區,實施內地法律,至於內地口岸區是否用租賃形式,租給內地使用就仍未落實,但口岸區業權仍屬香港特區政府。有意見認為若香港將口岸租給內地,做法等同割地,基本法委員會委員、全國港澳研究會副會長饒戈平回應說,有關概念是完全錯誤,認為這是基本法的常識問題,亦是對國家主權原則的認識問題。他反問是誰向誰割地,認為租賃或租界,不算是割地;加上香港是國家領土一部分,在不同地區之間,為了經濟及交通協調合作,互相有租賃行為發生,是很正常。他又以現時深圳灣口岸模式為例子,反問做法是否代表深圳割地予香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