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今日刊憲公佈,廉政公署署任執行處長丘樹春,會繼續署任執行處首長三個月,至今年十月十七日。丘樹春是在去年七月,接替李寶蘭出任現職,有立法會議員質疑今次做法。廉署發言人回應指,署方去年七月已表明,丘樹春是以「署理職位以方便行政」方式,署任執行處首長。而署任時間長短視乎實際需要而定。廉署不會評論個別人員署任的表現。

廉政專員白韞六去年七月,指時任署任執行處首長李寶蘭,表現未達到職位要求,決定取消她的署任安排,李寶蘭其後辭職,其後執行處有首席調查主任及法證會計人員相繼離開,丘樹春亦一度辭職,最終獲同事挽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