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公布高鐵一地兩檢方案。法律學者有不同意見,香港大學法律學者、基本法委員會委員陳弘毅認為,方案可接受。他指,方案是香港行使高度自治權,決定設立一地兩檢,繼而邀請內地出入境人員來港駐守。協議是香港與內地雙方同意下制定,相信不會違背基本法。他不同意「割地」的說法,指一地兩檢目的是提供服務,不是增加內地執法權力,應從方便乘客的角度去理解。

港大法律學院首席講師張達明認為,現時的安排是將原本屬香港境內的地方「割出去」,交回內地管理,認為先例一開,理論無法阻止日後以同樣安排,將中聯辦辦公室及軍營等,以同樣形式相讓。深圳大學港澳基本法研究中心教授宋小莊認為,引用基本法二十條「授權」的做法難以理解,認為一地兩檢的本質是從香港收回權力,認為中央可以透過重劃邊界,直接收回高鐵總站和路軌範圍,由內地作司法管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