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議員朱凱迪和鄭松泰,被保衛香港運動成員羅景楊入稟,尋求就宣誓問題取消兩人議員資格的案件,早上在高等法院展開內庭聆訊。法官區慶祥在庭上多次質疑,入稟一方律師未有在合理時間內啟動法律程序,包括為案件向法庭成功繳交二萬元按金,指宣誓事件發生在去年十月十二日發生,入稟人在半年限期最後階段的三月入稟,三月底交出的保証金支票因為寫錯抬頭而「彈票」,亦無尋求法庭指示,至今遲了四個月都未交保證金。
代表入稟人羅景楊的大律師馬恩國解釋,案件罕見,不瞭解法律程序,並尋求法庭行使酌情權,但法官反駁指,任何遲到的人都可以聲稱案件罕見,並非合理理由。代表朱凱迪一方的律師指,入稟一方未有提供合理理由,要求法庭拒絕入稟人交按金並撤銷案件。聆訊結束,法官押後裁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