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富商、全國政協委員吳立勝被控賄賂聯合國官員,換取聯合國支持在澳門興建會議中心一案,美國紐約法院裁定,吳立勝六項罪名全部成立。案件在曼哈頓聯邦法院審訊了四星期,陪審團當地星期四達成裁決,六十九歲的吳立勝行賄、串謀行賄及洗黑錢罪名成立。控方指吳立勝可能潛逃,法官修訂保釋條件,限令吳立勝留在居住的單位,等候判刑。
控方在庭上提出證據,指吳立勝在一零至一五年期間,以超過一百萬美元賄賂兩名聯合國官員,換取兩人支持被告在澳門興建所謂的「亞洲日內瓦」項目,追求名利及財富。辯護律師反駁,指被告是被要求付款,以加快推動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