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台灣,一名的士司機涉嫌在飲品落藥,再性侵犯南韓女遊客的案件,士林地方法院判處被告入獄十一年。案發在今年一月,控方指,被告接載三名女遊客時,向三人提供下藥的飲品,其中一人之後不適,未有下車觀光,在的士上昏睡,被告趁機性侵犯這名女子。被告一直否認性侵,聲稱只是用手撫摸,檢方其後根據毒品、強制性交等罪名起訴,要求判處被告十五年監禁。法院認為,無法證明被告曾經性侵,只能夠認定他下藥強制猥褻,因此判監十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