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私人土地承租人及兩名泥頭車司機因非法棄置建築廢物,在粉嶺裁判法院被判罰款共二萬元。環保署表示,今年一月接獲市民舉報,指有人於元朗沙江圍一處私人土地非法棄置建築廢物。環保署調查後發現,有人非法擺放石屎、磚及瀝青等建築廢物,因此檢控土地承租人及兩名司機。

署方提醒土地佔用人及運輸業界人士,在私人地段擺放建築廢物,必須事先得到擁有人書面許可,以及經環保署確認,否則可被檢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