潛逃美國、被國際刑警全球通緝的內地富商郭文貴所控制的河南裕達置業有限公司,以及三名職員涉及騙取銀行貸款近十五億元人民幣的案件,今早在河南省開封市中級人民法院宣判。法院認定裕達置業及三名被告,騙取貸款、票據承兌罪名成立,判處裕達置業罰款一億五千萬元人民幣,其中騙取超過十四億元貸款的公司原財務總監張新成,判處有期徒刑二年,並處罰金;公司原副總經理、郭文貴侄女的郭麗傑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緩刑二年;公司原財務部副經理肖艷玲免除刑事處罰。

法院指,三名被告人受郭文貴指使,在2008年至2015期間,多次以偽造合同、虛構投資項目等方式,取得銀行貸款近十五億元人民幣,至案發時仍有超過二億元貸款未償還,有關行為擾亂國家金融管理秩序,危及金融安全,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顧及被告如實供述犯罪行為,主動投案,有悔意,依法從輕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