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政府今年三月起,規定包括Uber在內的私營電召車司機,修讀十小時的課程,並需要符合兩年駕駛經驗等條件,才可以取得牌照駕駛取酬載客的車輛,變相將Uber合法化。有當地Uber司機歡迎政策,認為可以加強保障顧客,但有的士司機指,Uber模式的出現,令他們生意下跌了四成。新加坡政府對手機電召車一直持包容態度,令這類私營電召車成為主流,現時在全國有超過四萬架,處理手法跟本港政府截然不同。
新加坡學者雷兆恆指出,新加坡政府由電召車App開始尋覓司機時,已經開始思考對策,但香港政府沒有積極應對。他認為港府可以平衡各方利益,例如收取牌照費補貼損失的的士車主,但政府安於現狀,不願意想方法解決。港府拘捕Uber司機亦具象徵性,令創新科技對進入香港市場卻步。